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

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的综合管理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,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。

二、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委员会、资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秘书单位的相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的管理、考核、监督与清查等工作。

四、统筹全校国有资产各类日常管理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。

五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入账工作,负责学校行政设备的审批、维修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学校地产、房产的权属及使用管理。

七、负责学校公用房的核算调配,协调学院保障落实高层次人才的实验和办公场地。

八、负责校属产权教职工住房的调配管理,服务保障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。

、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、出租、出借等管理工作。

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

朱金龙       主持全处工作 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分管:国有资产督查科

办公电话:85866366

办公地点:行政南楼241


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

谢志远       分管:设备管理科、资产经营管理科    

办公电话:85866871

办公地点:行政南楼240


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

朱鹏飞       分管:房产管理科   

办公电话:85866376

办公地点:行政南楼2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