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7-01浏览次数:76

单位(部门

为全面规范和提高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,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绩效。根据《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》(苏教财〔2020〕6号)、《江苏省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资〔2018〕310号)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资〔2024〕70号)和《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》(国资发〔2022〕4号),结合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际,现开展全校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工作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一、考核内容

单位(部门及其归口管理资产在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体制、制度建设、管理人员配备、资产配置、使用、处置、出租出借、信息化管理等情况,详见《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各部门自评表》(附件1)和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(试行)》(附件2)。

二、工作步骤

1.自评。各单位(部门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评价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指定专人负责。根据实际情况,严格对照考核内容(《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资〔2024〕70号)),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评(具体按照附件1的要求进行自评)并给出自评分值,凡得分项目均需提供相应的制度、报告或其他详细支撑材料,各单位(部门需提交绩效考核自评表附件1)和所有证明材料。

相关职能部门还需根据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2)要求,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版与纸质盖章

2.集中评价。学校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,结合日常工作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。

3.督促整改。考评结果将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,对考核结果较差单位,将采取措施督促整改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支撑材料要求

1)各单位(部门)对上报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所有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准确性承担全面责任。

2)相关职能部门对照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2)提交的支撑材料,除二级指标“管理体制”、“管理制度”、“管理机构与人员”外,各项业务的支撑材料,须为2023年度发生的反映该业务全过程的案例(根据要求列举一项或几项典型业务例证)

3)相关职能部门对照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2),逐项提交支撑材料纸质版与电子扫描版。纸质材料须统一为A4A3纸,并彩色扫描为PDF格式。截屏等图片材料亦保存为A4A3纸尺寸,文件格式为JPGJPEGBMP等,图片信息须清晰可辨。

4)支撑材料扫描前,须逐页加盖职能部门(具体提供材料的业务部门)公章并将其中对应考核内容的信息以明显标志标识,扫描文件需要以佐证材料具体内容命名

2.其他要求

1)全校各单位部门)均需提交:《南京邮电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各部门自评表》(附件1)和相应支撑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),所有纸质材料均需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公章

2)相关职能部门还需提交: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2)(电子版)、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联系表》(附件3)(电子版),以及附件2中所有支撑材料纸质版及相应彩色电子扫描件。提交的电子版材料,需将文件分类存放在以附件2“二级指标+评价要点对应序号”命名的文件夹中提交

3)上述材料请于202472下班,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督查科(行政南楼245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yzcc@njupt.edu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:XX单位---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。联系人:黄老师,联系电话:85866389。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4626

附件1:南京邮电大学资产管理绩效评价自评表.docx

附件2: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任务分解表(教育厅用表)--全校任务分解发送版20240626.xlsx

附件3: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联系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