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规范资产使用、保管与处置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5-19浏览次数:1106


各二级单位、职能部门:

根据教育厅资产处置工作和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,请各二级单位、职能部门妥善保管好名下所使用的资产,切勿将暂时不用的资产随意堆放在学校公共区域(如走廊、过道等区域),以免影响消防安全同时,各二级单位、职能部门所有待报废资产必须严格按照《教育厅授权处置的国有资产报废工作流程图》(详见:http://gzc.njupt.edu.cn/2021/0917/c13301a205458/page.htm)的要求,完成二级单位报废相关流程后,提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。

感谢支持!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20225月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