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03-17浏览次数:1034


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,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,确保特殊时期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有序开展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业务办理方式

1. 线上办理行政办公设备与家具采购申请、资产调拨等业务可通过线上办理。

2. 线下办理。对于无法通过线上办理的业务,确需紧急办理的,请通过电话联系相关科室预约办理。材料需当面提交、收集的,由提交人与相关科室联系确认,避免人员聚集,并在现场办理中做好有效防护措施。

3. 资产报废处置、现场回收及维修更换等业务。为了尽可能减少与外来人员接触,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业务办理。

二、各科室联系电话

科室名称

办公电话

国有资产督查科

85866389

设备管理科

8586639185866378

房产管理科

8586615085866707

资产经营管理科

85866323

三、其他说明

1. 若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有新的要求,相关业务办理安排将视情况进行调整。

2. 现场办理业务时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戴口罩。

3. 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沟通。

 

 

国有资产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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